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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条件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普通合伙企业身份。
-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或合伙企业出资额同样要求达到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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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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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水工、环境保护、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力系统、工程经济及概预算、输煤除灰、通信保护、热工控制、总图、化学水处理等不同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若干名。
- 高级职称如高级电力系统工程师、高级总图工程师、高级通信保护工程师、高级化学水处理工程师等特定岗位要求高级职称。
- 注册类工程师,例如一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注册动力工程师、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等。
-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且必须主持过至少3项所申请专业工程设计项目(中型项目或大型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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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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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
- 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满足一定的项目经验要求,例如主持过一定数量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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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的要求
- 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工程设计业绩和社会信用记录。
请注意,实际资质办理条件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查阅最新的国家住建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和资质标准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上述内容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数据,具体要求以最新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