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
在环境科学领域,环境的含义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按照这一含义,环境包括已经为人类所认识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众多自然要素,如阳光、空气、陆地、天然水体、天然森林和草原、野生生物等等。也包括经过人类改造过和创造出的事物,如水库、农田、园林、村落、城市、工厂、港口、公路、铁路等。它既包括这些物理要素,也包括有这些要素构成的系统及其所呈现的状态和相互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提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般自然因素,包括大气、水、海、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草原、野生生物和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村庄等。简而言之,环境是作用于“人类”主题的所有外部事物和力量的总和。
什么是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手段,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全面改善环境,保护人类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一概念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和措施,特别是对自然资源在环境保护中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了阐述。这就要求人们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刻认识和掌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防止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人类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生态平衡?
生态平衡是指生态系统通过发展和调节而达到的一种稳定状态,包括结构稳定、功能稳定、物质和能量输入输出稳定。生态系统是相对平衡的,没有一个生态系统是孤立的,直接或间接地与外界联系在一起,经常受到外界的干扰。特别是近现代,人口大幅度增加,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人类对自然的干扰程度和范围越来越大,生态系统不断受到人类的干扰和破坏。因此,生态系统的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生态平衡是动态平衡,不是静态平衡。生态系统的成分按一定规律运动,系统中的能量不断流动,材料不断循环,整个系统处于动态状态。
什么是污染物?